连续铺装面是车辆清扫的主要对象
扫路车用于带台阶的广场,适合承担具备车辆通行和装置覆盖条件的连续铺装面;台阶踏面、立面及高差边缘应另分任务,不能按广场总面积配置车辆。同一层的平面与相邻楼梯,即使铺着相同石材,也不是同一种清扫对象。判断要看车辆能否到达、装置能否作用于目标表面,以及垃圾能否进入收集环节。松散垃圾与附着污迹也应区分,日常清扫不能等同于全面清洗。
各层平台分别判断,坡道不等于作业面
下层广场、上层平台和连接通道,应分别判断是否适合扫路车。上层若有车辆通行路线,可以列为候选区域,但路线坡度、铺装承载及车辆适配属于需核验事项。坡道能用于转场,不代表适合展开清扫。平台面积较大,若入口受限、花池分隔或转向空间不足,仍可能只有部分区域可机扫。相比仅由台阶连接的平台,有适用车辆通道的平台才具备进一步评估的基础;不能因上下层在平面图上相连,就算作连续作业面。
台阶踏面与立面不能套用平面覆盖
对于采用扫盘与路面吸嘴配合的吸扫式扫路车,扫盘归拢垃圾,吸嘴接续收集,两者需要与目标表面形成合适的作用关系。台阶踏面虽是水平面,却被逐级高差分开,不能视为一整片路面;立面朝向不同,也不能套用水平地面的覆盖判断。车辆到达楼梯顶部或底部,不代表装置能覆盖中间各级。对于扫刷可向侧面伸出的类型,也不能推定其能跨高差清扫。平台临阶边缘可能存在无法有效覆盖的窄带,应与平台主体分开判断。
车辆需求按可机扫范围配置
采购时,应比较扫路车承担适用平面、人工或其他适用清洁工具补充台阶与边角的组合方案。踏面、立面和受限边缘需要能接近对应表面的工具,工具与石材、接缝及污物状态的适配仍需核验。补充区域的垃圾也需独立收集,不能默认会进入车载收集系统。车辆需求应依据可机扫面积、区域分散程度和层间转场条件判断;台阶占比高的广场,即使总面积相同,车辆承担的范围也可能明显不同,预算应保留补充保洁部分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