驱动功率一样,作业配置仍有差别
CL5100GSSBEV与CL5185GSSBEV纯电动洒水车的驱动电机额定/峰值功率都列为120/200kW,但两款车的水罐、电池和上装电机配置并不相同。需要比较道路洒水方案时,应把行驶动力、储水空间和水路作业分别核对,不能只凭相同的驱动功率认定两车承担同样的班次。

两款车型的水罐与电动系统
| 项目 | CL5100GSSBEV | CL5185GSSBEV |
|---|---|---|
| 底盘型号 | CL1100JBEV | CL1180JBEV |
| 水罐公告有效容积 | 5.01m³ | 10.2m³ |
| 水罐总容积 | 5.26m³ | 10.7m³ |
| 电池电量 | 128.86kWh | 162.05kWh |
| 驱动电机额定/峰值功率 | 120/200kW | 120/200kW |
| 上装电机额定/峰值功率 | 15/20kW | 30/45kW |
| 低压水泵流量 | 40m³/h | 50m³/h |
| 低压水泵扬程 | 45m | 110m |
表中的公告有效容积与总容积均保留各自名称。比较时应使用同一字段,不能把一款的总容积与另一款的公告有效容积混在一起。驱动电机和上装电机也各有对应参数,表中的两组功率应分别理解。
怎样判断更大的水罐是否适合路线
先标出作业路线上的加水点、回场位置与可停车补给的位置。如果班次经常因补水而中断,可重点比较5.01m³与10.2m³公告有效容积的方案,同时核对相应车辆能否进入作业道路和补给点。若主要困难来自停车、调头或进出场地,则还要查看车辆尺寸和现场通行条件。水罐容积说明储水空间,不能独自给出某条线路的连续作业时间。

上装功率和水泵参数应成套核对
CL5100GSSBEV的上装电机额定/峰值功率为15/20kW,配套表列低压水泵流量40m³/h、扬程45m;CL5185GSSBEV对应为30/45kW、50m³/h和110m。不同的水路组合应结合前冲、后洒、水炮等实际使用方式讨论。水泵参数不是所有喷口同时开启时的逐口流量,也不能把泵的表列流量直接当成某条道路上的固定耗水量。选型时可把常用作业功能、需要的喷洒范围和操作方式逐项列明。
电池电量要与补能安排一起看
128.86kWh与162.05kWh是两款资料列出的电池电量。行驶、上装作业和其他用电环节共同影响一班任务中的用电情况,因此不能仅按电量比例推算作业时长。确定方案前,可分别记录道路转场、洒水作业、等待和回场的安排,再确认现场充电条件与可用充电时段。需要对比续驶或充电指标时,应保留各指标的测试方法和起止条件,不能直接视为实际线路承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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