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5080TXCBEV资料同时出现底盘驱动电机与上装电动机功率。制作设备清单时,将底盘额定75kW、峰值135kW与上装额定30kW分别列清,先确认数字对应哪台设备,再讨论行驶和作业安排。

底盘与上装功率分两组填写
底盘驱动电机额定功率75kW、峰值功率135kW,是资料列明的驱动参数。上装电动机额定功率30kW属于另一项配置,不能写成该车只有一台功率30kW的行驶电机。
清单可以用设备名称、型号、额定功率、峰值功率及资料页作为各列。某一项未列峰值时留待确认,不将另一电机的数值补入,也不把两台设备额定功率相加作为整车功率。
功率与电池容量的单位不同
该车电池电量106kWh,电机功率用kW。容量描述电池储能配置,功率描述对应设备参数;两类单位在报价与附件表里应分栏,避免把106填写到上装功率位置。
实际行驶与作业时间需要结合工况了解。文章不按电池容量除以某一个电机额定功率来保证持续时间,询价应说明行驶路段、作业模式及停车补能条件。
交接时如何对上设备位置
看车时让讲解人员分别指出驱动和上装相关设备及铭牌,对应确认清单。车辆可能包含其他辅助用电装置,具体范围按实际配置核对,不用两行功率数字概括全部电气系统。
将操作说明、维护资料与设备清单一起交给相应人员。若清单中的名称与铭牌不一致,先向供车方核实版本并记录答复,避免凭相近功率认定可以直接替换配件。
对应车型资料入口
选车与配置咨询:0722-3336886。参数按对应车型技术资料列示,实际配置与操作按所选车辆文件及确认清单核对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