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分性质,再看粉尘的状态
吸尘车需要区分普通尘土与可燃粉尘,因为收集会使粉尘经历分散输送、分离沉积和集中暂存。可燃粉尘的危险不能只按地面堆积时的样子判断。普通道路尘土是来源描述,可燃粉尘是性质判断,两者并非互斥类别;路面积尘也可能夹有可燃成分。颜色、细腻程度和是否容易吸起,都不能证明物料不可燃。比较时应同时看组成与存在状态。
吸入使积尘成为空气中的颗粒
对于采用负压吸拾和风道输送的吸尘车,气流将适用颗粒从地面带入通路。原先堆在表面的粉尘,一部分会分散在空气中,形成气固混合物;这不等于颗粒被溶解或变成气体。与静置尘层相比,悬浮颗粒与空气的接触条件发生变化。具有粉尘爆炸危险的物料,在分散程度、空气中浓度及点火条件等满足相应条件时,可能发生快速燃烧;受限空间还关系到压力后果。粉尘扬起不一定爆炸,地面未见燃烧也不能证明输送过程适用。
分离改变位置,不消除可燃性
对于采用沉降或惯性分离的结构,部分颗粒脱离输送气流,进入承装区域;采用过滤结构的类型,细颗粒可能被截留并附着在滤材表面。这些结构承担气固分离,不能默认每辆车同时具备。粉尘从悬浮变为附着或沉积,只是状态改变,不代表可燃成分已被去除。容易忽略的是,同一通路内可以同时存在流动粉尘、表面尘层和底部积料。已沉积的细粉受扰动后还可能重新扬起,因此出口空气与车内留存物需要分别理解。
暂存使来料在车内集中积存
进入承装空间后,不同位置收来的物料可能汇集,形成混合积料。暂存没有把可燃物转化为不可燃物,积料内部与表面的状态也不完全相同;堆积物的燃烧问题与悬浮粉尘的爆炸问题相关,却不能混为一谈。因此,普通道路保洁能力不能直接证明可燃粉尘收集适用性。判断边界应覆盖入口、输送、分离和暂存整条通路。具体物料的危险性质、混杂与含水条件,以及专用设备对该物料和各环节的适配,均属于需核验事项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