扫路车维护中,轮胎因符合车辆要求的维修安排改变安装位置后,原有检查记录不应丢失。只按“左前轮”等位置保存历史,可能把先后装在同一位置的不同轮胎混在一起。轮胎本身与它所在的位置,需要分别识别。

规格相同也不是同一条轮胎
CL5070TSLE6扫路车配置表列有7.00R16、7.00R16LT等轮胎规格信息。规格用于核对配套,不能作为区分每条实物的唯一标识。车辆实际采用的规格应对应本车确认,不能因为记录需要统一就省略原有完整标识。
实物记录与位置记录建立关联
车队可以使用能够追溯到实物的标识,分别记录其当前安装位置、检查日期和状态。位置名称按统一车辆方向填写,必要时配定位简图;无法辨认的标识先请相应人员核对,不为建立台账擅自刻划或改变轮胎结构。
发生更换或位置变化时,留下原位置、新位置及实际处理日期。旧记录继续归属于原来的实物,新位置另建关联。不能将前一条轮胎的更换日期直接留给后来装入的轮胎,也不把位置变化写成购买了一个新件。
拆下、待检与可用库存分开
轮胎从车上拆下后,应记录其后续去向和状态,不能自动归入可用备件。是否继续使用、修复或更换,由相应人员按照车辆和轮胎要求判断。仅有外观照片或库存表中的一行名称,不足以证明可以再次安装。
台账不决定能否调换
记录方法用于追溯已经按要求完成的处理,不表示轮胎可以任意换位或混装。涉及安装位置、轮辋配套、充气及检查,应由相应人员确认和实施,不根据台账上的空位自行安排替换。
后续发现异常时,可以同时查询该位置的使用情况与当前轮胎自身的维护历史,避免把两者混为一个原因。扫路车配置咨询电话:0722-3336886,可提供CL5070TSLE6具体车辆信息和已完成的维护记录,核对仍需确认的配套事项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