密闭限制外逸,除臭针对气味
垃圾车收运生活垃圾时,箱体及相应密封结构负责承装垃圾,限制散落、渗液外漏和气味散逸;配有车载除臭装置的车型,则对其覆盖范围内的气味进行处理。密闭不会消除气味来源,除臭装置也不能接住垃圾或封住液体通路,因此不能相互替代。比较仅有密闭承装与另配除臭装置的方案,应先分清容纳约束和气味处理两项任务。
箱体闭合不等于气味消失
对于采用封闭箱体、设有装料口和卸料门的结构,箱壁、门盖形成承装边界,接合处的密封部件限制相应位置的外逸。垃圾、液体和含味空气的通过条件不同:能拦住纸屑的缝隙,未必能限制液体或气体通过,外观封闭不足以证明三者都得到约束。食物残余等仍可能释放气味,密闭主要约束向外散逸的路径,不会消除箱内气味来源。装卸时开口与外界连通,也不能用运输途中箱体闭合的状态概括整个收运过程。
除臭要看处理对象与覆盖位置
车载除臭是需要单独区分的配置,并非所有垃圾车都具备。对于设有抽气和气体处理单元的类型,抽气通路把相应区域的含味空气引向处理部件;采用吸附材料的单元,利用材料吸附部分气味物质。采用喷雾除臭的配置,其作用位置与喷雾覆盖有关,不能默认箱内、接料区域和车外周边都受到同样处理。判断分工,应看处理哪里的空气、采用什么方式,以及气味是否经过作用区域。装有装置不等于全部气味消除,也不代表垃圾或渗液已被净化。
两者协作仍要保留作用边界
密闭结构限制散逸路径,除臭装置处理能够接触或收集到的气味,两者的衔接取决于开口、密封边界与处理位置的关系。气味从处理范围之外散出,不能仅凭装置名称认定已被处理;某处气味减轻,也不能证明渗液不会外漏。比较方案时,应保持垃圾组成、含液情况和收运环节一致,分别判断承装边界是否完整、气味处理是否覆盖相关区域。容易忽略的是,箱内处理与接料区域处理并非同一范围。具体密封结构、除臭方式、覆盖范围及实际表现属于需核验事项。




